為加大不合法捕捉水產品等野生動物犯罪沖擊力度,近日,東寧市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與檢察院、農業鄉村局在綏芬河流域展開禁漁期清網、沖擊不合法捕捉水產品舉動。
此次舉動主要整理漁網、滾鉤等禁漁期禁用東西,並向大眾宣講禁漁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法從事不合法捕捉漁業作業活動,不得運用禁用漁具捕捉所有魚類、水生野生動植物。
通過此次清網舉動,進一步提高了大眾關於禁漁期的相關規定和維護水產品意識。下一步,東寧市公安局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合舉動,構成齊抓共管的執法工作合力,嚴厲沖擊不合法捕捉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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